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锅炉改建及干粉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高安市上湖乡高胡一级公路旁。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5°22′5.13″、北纬28°21′23.883″。项目项目位于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项目西侧为大观楼原粮库,北面为江西宇天科技有限公司,东面为大观楼空厂房,南侧为高胡一级公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12.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37 平方米。项目以大米为原料,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经提升暂存、浸泡、破碎、烘干、筛分、粉磨、成品、打包出库等工序得到年产0.72 万吨干粉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合计为年产大米4.5 万吨、腐竹0.2 万吨、干粉0.72 万吨。
项目企业原名江西高安市大观楼腐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于2011 年7 月编制完成了《江西高安市大观楼腐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米及豆制品加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 年7 月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宜环评字[2011]284 号。2013 年7 月16 日江西高安市大观楼腐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因产能大幅度减少(由年产大米12 万吨、腐竹1 万吨减少至年产大米4.5 万吨、腐竹0.2 万吨)、占地面积减少(变更后占地面积减少19103.28m2,总建筑面积减少23122.5m2)、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增加二次煮浆工序),锅炉由两台6t/h 锅炉变更为一台22t/h 锅炉、废水废气治理工艺等也发生了变化,属于重大变动,故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进行报批。变更后项目于2018 年10 月开工建设,2019 年01月调试运行。2018 年9月,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大米4.5 万吨、腐竹0.2 万吨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原高安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0月16日以高环评字[2018]101 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2021 年6 月该企业委托江西莱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大米4.5 万吨、腐竹0.2 万吨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因市场需求,新增一条干粉生产线(原3#仓库改为干粉生产车间);拆除现有22t/h 锅炉及其配套除尘设施(车间预留暂不使用);腐竹生产线新增一台3t/h 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除尘设施;2#锅炉房(含燃料库):新增干粉生产线并配套一台2t/h 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除尘设施,其他依托现有。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废水废气治理工艺等也发生了变化,属于重大变动,故重新编制环评报告进行报批。
扩建后项目于2022 年10 月开工建设,2023 年3 月调试运行。2023 年2 月, 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锅炉改建及干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27日以高环评字[2023] 9 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第682 号令《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 年3 月委托江西莱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锅炉改建及干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本次验收范围为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锅炉改建及干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核查实际工程建设内容及情况、工程实际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各类环保设施与措施的效果等。2023 年3月30日—3月31日,委托江西莱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测。我公司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北京二商(江西大观楼)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锅炉改建及干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