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水库位于锦河北岸支流苏溪河上游,大坝坐落于高安市上游村境内。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9km2,总库容 1.85×108m3;设计供水能力为10万m3 /d;设计灌溉面积19.94万亩;工程起点路同村附近高地(经纬度:115.104405, 28.499387),止于竹溪西北侧(经纬度:115.108745,28.532941);保护下游人口5万,保护耕地面积7.4万亩,以及320国道、沪昆高铁、昌栗高速公路等重要城市和基础设施;电站装机容量1280kW。
上游水库1958年动工兴建,1960年枢纽工程主副坝、主坝放水涵管基本建成并开始蓄水,1967年工程配套基本竣工。1977年对主副坝进行加高加固。2000年上游水库列入国家病险水库加固计划,2000年实施加固,2004年验收并投入使用。水库工程经多次加固和改建达到现在规模。上游水库挡水建筑物包括主坝、东一副坝、东二副坝、东三副坝、西一副坝、西二副坝、新副坝;泄水建筑物为溢洪道;输水建筑物包括主坝放水涵管和新副坝发电引水涵管;附属建筑物包括渠首堤及湖陂灌溉排洪闸等。其中主坝坝顶轴线长度380m,最大坝高28.2m;副坝6座,坝顶轴线总长度约445m,最大坝高约20.0m。
上游水库挡水建筑物包括主坝、东一副坝、东二副坝、东三副坝、西一副坝、西二副坝和新副坝,均为土石坝,其中主坝最大坝高28.2m。上游水库位于山区、丘陵区,大坝为2级建筑物,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2级建筑物(土石坝)防洪标准为:500~100年一遇洪水设计,5000~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综合考虑原设计洪水标准及水库大坝实际情况,本次除险加固采用的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P=1%)洪水设计,2000年一遇(P=0.05%)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水库下游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湖陂灌溉排洪闸 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上游水库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水库挡水、泄水及输水等主要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闸门合理使用年限为50 年。
水库一直以来存在安全问题限制水位运行,水库投入运行以来,为当地工农 业生产和经济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但由于历史原因,工程存在诸多隐患,水库在运行时不断有险情出现,威胁着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2019年2月27日,高安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提出了审 查意见。2019年3月省水利厅下达安全鉴定审定结论(三类坝),为充分发挥其防洪、供水、灌溉等方面的效益,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2019 年11月28日取得了江西省水利局出具的《关于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赣水建管字〔2019〕124号。2021年3月,江西博瑄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该项目于2021年03月29日获得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高环评字【2021】26号”。
上游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01月工程完工。工程内容包括:(主坝、东一副坝、东二副坝、东三副坝、西一副坝、西二副坝、新副坝)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主坝放水涵管封堵,新建灌溉引水隧洞;新副坝发电引水涵管加固;渠首堤加固,拆除重建湖陂灌溉排洪闸;完善防汛道路;湖陂灌溉排洪闸~主坝新建防汛道路(长0.49km)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库于 2023年6月启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库管理局在工程资料收集和初步现场调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对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受工程建设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现状、江西省高安市上游水库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工程建设的生态影响及其恢复状况、水土保持情况、工程的污染源分布及其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初步调查,制定了验收调查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和验收调查方案,委托江西莱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07月12日—07月13日对项目污染源进行了验收监测,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态环境等现场调查情况编制完成了本项目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