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峰景区位于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东部,大塅镇和三都镇之间,距铜 鼓县约32km,处于宜春旅游规划“四区一带”中的生态风情旅游区,为江西 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景区之一。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规划总面积 20757hm2,共设四个景区:铜鼓石景区、天柱峰景区、龙门崖景区、大沩 山景区。天柱峰景区内项目建设占地面积5.2 hm2 ,建筑总面积为1.61万m2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游客中心、风景游赏区、景区道路及生态停车场地等,项 目总投资为45000万元。项目地理范围:东经 114 °50 ′53″~114 °55 ′58″、北 纬 28 °61 ′87″~28°64 ′91 ″。
根据《总体规划》,天柱峰景区内规划了N1、N2、N3、N4 四条游览 线路,其中N1、N2、N3三条路线在天柱峰—九龙瀑布区域重合,景区按 步行道规划修建了游步道连接天柱峰和九龙湖景点。此区域多处横跨九龙 湖,江西天柱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在此修建了五座景观桥,是游步道 在水域的连通部分,同时作为新的景观,来保障三条路线的连续性和游览 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372平方米,全部位于森林公园内,其中占用森林 公园核心景观区897平方米,一般游憩区475平方米。项目占用林地面积 317平方米,林地地类全部为纯林,起源为纯天然,林地 保护等级为Ⅱ级, 林种为风景林和一般用材林,森林类别为特用林和用材林,林地质量等级 为Ⅱ级和Ⅲ级。项目占用国家级公益林276平方米,等级为二级。占用非林 地面积1055平方米,地类是水域。江西天柱峰旅游有限公司委托江西省林 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宜春市铜鼓县天柱峰景区设施提升项目(景观 桥)对江西天柱峰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本次验收范围为《铜鼓县天柱峰景区旅游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其批复(赣环评字【2013】164号)建设内容、《宜春市铜鼓县天柱峰景区设施提升项目(景观桥)(滑道和景观台)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02536092600000002)建设内容,以及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 物、生态环境保护等。
铜鼓县天柱峰景区旅游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pdf